事项名称:创业贷款担保
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申报主体:个人、法人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60日
受理条件:
1.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对象及条件。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甘肃境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申请款发放对象及条件。指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 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25% (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15% )、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资料:
(一)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个人申请创业贷款审核表》、书面申请(个人简述、申请金额、用途)、《营业执照》、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征信报告;
3.借款人《就业创业证》或《高校毕业证》或《转业退役证明》或《刑满释放相关证明》或《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相关证明》或《返创业证明》或《网商相证》《档卡困口证明》(以上资料只需提供相对应身份的一项);
4.担保人《担保工资证明表》、工资介绍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二)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书面申请、营业执照、法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章程、吸纳人员劳动合同、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无欠薪证明、无欠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3.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相关材料,经办银行要求的材料。
表格下载:
收费情况:否
法定(办理)依据:
1.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2.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67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兰银发〔2017〕126号);
4.《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个人创业就业贴息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张政发〔2015〕176号)。
办理地点:市就业服务大厅(市人社局后楼3楼)
咨询电话:0936-8360155 8360167
投诉电话:0936-8360781
办件类型: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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